家住龍崗的劉先生今年年初剛買了新房,可事后李先生三天兩頭接到裝修公司電話詢問其是否裝修。由于自己也預備尋找裝修公司裝修新家,于是劉先生在打來電話的裝修公司中選定了幾家進行比較,最終選擇了一家要價最便宜的公司,誰知3萬元裝修款打過去了,對方人也聯系不上了。
今年年初,劉先生在橫崗街上買了一套3室一廳的清水房。買完房子后,劉先生便陸續接到了裝修公司的電話詢問其是否裝修。
3月26日,劉先生又接到一裝修公司的工作人員電話,對方稱如果劉先生選擇其公司為其裝修,將立即享受打7.5折且送家電的優惠。
通過近一個月的對比,劉先生發現該裝修公司不僅價格優惠,還贈送彩電,于是李先生在認真仔細的對比下決定以3萬元價格與該公司簽訂合同進行裝修。
4月29日,裝修公司向劉先生寄來了一份裝修合同,合同中署名裝修公司負責人為“李銳東”,而裝修合同中寫明需要李先生預先支付3萬元裝修款。5月1日下午,李先生將3萬元通過ATM機匯入了對方賬戶。
5月9日,原本是約定裝修隊進場做工的日子,可劉先生卻怎么也聯系不上裝修公司工作人員。直至5月25日,在聯系了近半個月無果后,劉先生最終向橫崗派出所報了警。
經調查,合同中署名的“李銳東”是假名,目前,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。
小編提醒廣大深圳市民,在找家裝公司時,一定要尋找正規的裝修公司,不要為了貪圖一時的便宜選擇一些空殼公司,家是長久家住的地方,健康安全是用錢買不到的。在簽訂合同前,一定要核實對方公司的真實度,與對方負責人的身份信息,避免被騙。